亳州发布2024年度定向引进人才公告
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计划引进30人
报名时间为
2024年3月18日-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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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2024年度定向引进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工作需要,在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中开展亳州市2024年度定向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计划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报考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未被确定为初步人选且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生。 引进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计划引进30人。 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安徽省2024年度招录定向选调生有关资格条件(详见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确定为安徽省2024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初步人选但放弃填报志愿的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选岗、聘用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bozhou.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00-3月2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引才计划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引才计划岗位数;高于5:1的,按照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人员应在3月22-23日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在亳州先锋网(https://www.bzxfw.gon.cn/)、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bozhou.gov.cn/)、亳州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 3.盖章后的《亳州市2024年度定向引进人才报名表》; 4.根据报考2024年安徽省定向选调生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资料,如加盖学校党委或学院党委公章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集中在亳州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如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在亳州先锋网(https://www.bzxfw.gon.cn/)、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bozhou.gov.cn/)、亳州组工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不选视为自动放弃。选岗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引才待遇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解决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薪酬待遇按照国有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定向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考生面试和体检费用,同时,解决面试和体检前一晚的食宿费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风考纪。 (四)本公告由亳州市委组织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需进一步了解亳州市情,可点击链接(https://www.bzxfw.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3&id=15830)观看宣传片。 (五)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6、5555180;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监督举报电话:0558-555505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特此公告。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